“与奥运同行”-----杯
2008陕西汽车场地越野赛总冠名
一、冠名赞助企业(160万元)
冠名赞助企业享受以下权利和回报:
1) 冠名权(价值75万元)
以企业名义冠名“与奥运同行”-----杯2008陕西汽车场地越野赛及“与奥运同行”-----杯2008陕西汽车场地越野赛“汽车幸运星”选拔;奖杯、奖牌、证书、宣传资料(价值30万元)
以企业名义出现在报纸、电台、电视、网络、户外等媒体宣传;(价值40万元)
以越野赛承办名义出现在各种宣传资料及邀请函上(价值5万元)
2)比赛现场回报(价值15万元)
最佳比赛场地广告牌及路牌400平方米;(价值10万元)
比赛现场空飘气球15个;(价值1.5万元)
比赛现场大型拱门3个;(价值2.6万元)
比赛现场300面广告彩旗;(价值1万元)
3)媒体宣传回报(价值80万元)
在《三秦都市报》、《西安晚报》、《华商报》、《香港晨报》、《汽车导报》、《西安汽车网》等合作媒体上刊发带企业名称、标识的宣传不少于15次;(价值20万元)
在电视台新闻专访、央视国际、陕西卫视、陕西电视台、西安电视台栏目字幕、跟踪报道、现场直播切片播出带企业名称的10 秒广告不少于10次;(价值40万元)
在各合作网站上关于本次越野赛的专版中介绍企业名称和标识;(价值5万元)
在户外媒体广告牌上现企业名称标识不少于15天;(价值5万元)
在各媒体专题报道中安排专访每场次;(价值5万元)
大赛直播每天三次出镜,每次5秒每场次 ; (价值5万元)
4)其它回报:(价值13万元)
大赛幸运星、选手及工作人员所有活动的服装、宣传品、广告;
在大赛资料中夹带企业宣传资料:(价值O.5万元)
提供专业人士录制的展览会全套精美VCD20份:(价值O.5万元)
在专用手提袋上作企业标识广告:(价值5万元)
在大赛专用证件背面出现企业名称和标识:(价值4万元)
大赛组委会在比赛结束后为企业专做一场汽车特技表演;(价值3万元)
5)直接宣传:(价值10万元)
邀请企业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,记者见面会,并安排现场讲话;
邀请企业领导3名出席开幕仪式、颁奖晚会,并安排企业领导发言,同各代表合影留念;
安排企业领导与高层领导,单独会见留影;
持续3个月的跟踪报道及汽车特技表演;
总价值:193万元
“与奥运同行”
2008陕西汽车场地越野赛特别赞助
二、特别赞助企业(60万元)
特别支持赞助企业享受以下权利和回报:
1)名誉权(价值15万元)
以企业名义出现在报纸、电台、电视、网络、户外等媒体宣传炒作上;(价值10万元)
以博览会特别支持名义出现在各种宣传资料及邀请函上;(价值5万元)。
2)会议现场回报(价值12万元)
最佳比赛场地广告牌及路牌300平方米;(价值8万元)
比赛现场空飘气球5个; (价值1.5万元)
比赛现场大型拱门1个; (价值2.6万元)
比赛现场100面广告彩旗;(价值1万元)
3)媒体宣传回报(价值40万元)
在《华商报》、《汽车导报》、《香港晨报》、《西安汽车网》等合作媒体上刊发带企业名称、标识的宣传不少于10次;(价值15万元)
在电视台新闻专访、栏目字幕、跟踪报道、现场直播播出带企业名称的10秒广告不少于8次;(价值10万元)
在各合作网站上关于本次越野赛的专版中介绍企业名称和标识;(价值5万元)
在户外媒体广告牌上现企业名称标识不少于15天;(价值5万元)
在各媒体专题报道中安排专访;(价值5万元)
大赛直播每天二次出镜,每次5秒 (价值5万元)
4)其它回报:(价值10万元)
大赛幸运星、选手及工作人员所有活动的服装、宣传品、企业名称及标识广告
在大会资料中夹带宣传资料;(价值0.5万元)
提供专业人士录制的展览会全套精美VCD20份;(价值0.5万元)
在大会专用证件背面出现企业名称和标识;(价值3万元)
在专用手提袋(5000个)上作企业标识广告;(价值3万元)
大赛组委会为企业专做一场汽车特技表演。(价值3万元)
5)宣传炒作:(价值10万元)
邀请企业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,记者见面会,并安排现场讲话;
邀请企业领导3名出席开幕仪式、颁奖晚会,并安排企业领导发言,同各代表合影留念;
安排企业领导与政府官员、单独会见。
持续3个月的跟踪报道
总价值87万元
冠名广告联系电话:029-88265114 029-81281043 029-882209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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